事项内容:
赵先生反映:他计划在泽州县大箕镇开办一家小型石材加工项目的工厂,该项目不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管理目录内,不在目录内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是否有特殊要求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处理结果: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8月4日回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就该群众咨询的事项作出如下解释:您咨询的石材加工项目如只涉及切割、打磨、成型工序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您要对项目选址负责,项目选址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与反映人进行联系,对其作出了解释,反映人表示满意。
—文章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www.jcgov.gov.cn)